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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城 > 奇幻 > 是,首相女士 > 第四十九章 房奴法师,舅舅太多,

在开始叙述罗伦斯·弗雷伊戈的生平之前。

书里先点出一个背景,那就是当时王都烂大街的魔法师。

因为魔法学院的广泛建立,一百多年的时间造就了大量的魔法师,这些人绝大多数不是正位魔法师,而是连七大基础都没有完全掌握的初级魔法师。

就算他们想献祭,或者发誓都不行。

因为献祭和发誓的前提是必须完整掌握七大基础。

他们比普通人强很多,无论是体质还是学识,但又没有正位魔法师那种超绝的超凡力量,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财富名利收入囊中。

可他们还是不甘心去个小地方度过一生。

结果就是,大量的初级魔法师来到王都,一边打工维生,一边学习修炼,同时等待着某一天天神注视到自己,机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毕竟非正位魔法师靠着自己的才能混上高位的例子几乎每天都能听到。

很不巧,他们多数都觉得自己很有才能,只是差一个机会。

凭借超过一般人的体质和学识,他们多数能拥有一个还可以的工作,但这份还算可以工作带来的收入,在王都的房价面前,那也是只能望而生畏。

过个十来年,这些魔法师的梦想就会从一开始的成为人上人,变成能拥有一套房子好在王都安家。

而居住在王都的统治者们对于这个情况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一大批的廉价又优秀的初级魔法师为了王都的繁荣燃烧自己的青春,燃完了之后,他们还可以用房价继续剥削他们的后半生。

这些魔法师被戏称为“房奴魔法师”。

罗伦斯就是在这样一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但他的少年时期和这些和薪柴一样初级魔法师没有任何关系。

他小时候就被称为“神童”,是因为他虽然是次子,但也拥有祭礼魔法,而且他的召唤物成长比他王兄快很多。

不过按照继承顺位,他依旧和王位无缘。

于是罗伦斯的少年时期基本上都是在潜心研究魔法理论,他很早就成为了知名的学者,自身实力又相当不俗,和当时很多著名的魔法师都是朋友。加上英俊的外表,对人谦和有礼,甚至经常接济一些在别人看来没什么价值,非常古怪的初级魔法师,于是被冠上了“贤者”的名号。

罗伦斯人生的转折点发生在他二十三岁那年。

当时,神圣帝国组织了大军从东面入侵,威兰德也渡海而来,刚刚崛起的北方斯维登诸联也来了。

费拉不堪的法斯王国军队毫无意外的被人吊起来打。

三国联军兵临王都,罗伦斯的老爹一面派罗伦斯去和谈,一面跑路,准备带着钱和情人们去个安全的地方。

谁想到这位国王陛下在跑路的路上被神圣帝国的侦查部队给误杀了。

更要命的这位国王陛下是一名床上外交家,他一辈子结了五次婚,娶的还是公主。

每次离婚再娶还给老婆一笔“赡养费”让他带回娘家。

威兰德的国王,神圣帝国的公爵,斯维登的国王都是他的舅子。

罗伦斯的大哥“胖子”王太子雷诺一下就慌了,让这群“舅舅”打进来他不是死定了?当即决定跑路,但嘴上说的是坚决抵抗入侵者,誓与王都共存亡,还让罗伦斯这个在法师群体和民间都颇有声望二王子去组织抵抗军。

转过头,“胖子”雷诺就带着金银财宝和大贵族战略转移了。

等罗伦斯发现的时候,为时已晚。

根据记载,罗伦斯当时表现的非常淡定,还发表了一番无比具有感染力的演讲,至于是不是这么回事,那就没人清楚了。

但当时,罗伦斯手上是既没有钱,也没有兵,钱都被他大哥和老爹卷跑了,至于兵,作为王子他还不知道禁卫军有多烂?

他唯一拥有的就是一座已经无主的王都。

无人知道罗伦斯当时是怎么想的,总而言之,结果是他向城内的初级魔法师许诺,瓜分所有贵族在王都的不动产,然后给这些初级魔法师配发了罗西爵士发明的那种大口径,近距离连初级魔法师都能打爆的火枪。

然后,根据历史记载,罗伦斯展现了高超的指挥水平,带着法师火枪兵出城野战,几波冲击打垮了联军。

什么,你说罗伦斯陛下前半生就知道读书和交朋友,根本没有指挥水平,连守城都不会,单纯就是莽一波然后跑路?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赢?

放肆!侮辱圣王陛下,拖出去安排铁处女伺候。

罗伦斯击败了三国联军,但事情还没完,因为他爹造的孽,三国联军并没有立即退兵。

而已经跑到南方的,他的大哥,直接称王了。

这一下罗伦斯也急了,没办法,他只能给手下上万的法师火枪兵全部封爵。

至于地哪里来?

北方的贵族不是全跑了吗,不爱国的人不配当领主,土地全部收回然后平均分配给魔法师们。

这下好了,不仅房子有了,还能当地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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