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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城 > 历史 > 民国不求生 >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打到济南城,活捉靳云

北伐军第一方面军的两个主力师,即陈更新、秦汉唐之第一师和方声洞、方声涛兄弟之第二师,都在徐州休整多时。

随着蚌埠总部北伐计划的制订,前线的冲锋号重新吹响,鼓角争鸣,烽烟连天四起,新的北伐征程,又一次拉开了其宏大的序幕。

张云逸在徐州等到了二方面军派来的援兵,李烈钧派了一个团的部队,再加上蚌埠总部将原来住在淮安的一个新编光复营也调来参战,估计将有四到五个营的兵力来确保津浦线的右翼。

“对于任何一支军队来讲,占领一座大城市后,防止抢掠、腐化、强奸和破坏,自古都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对于薛岳的问题,一身戎装,已经做好出征准备的张云逸,也十分赞同。

“所以要约法九章,在四纪八规以外还要有新的规定。”

张云逸提到的约法九章,是一方面军占领徐州以后总结出来的九条规定——

其一为,实行一切缴获归公,由部队的政治部和军需处统筹,统一分配胜利品,坚决反对本位主义、自私自利、发洋财及贪污腐化现象。各级指导员和队委会要做好占领城市后的纪律教育,不受各种形色所引诱,避免遭到立宪派士绅的腐化拉拢。

其二为,一切行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入城后卫戍机关为维护秩序所公布的一切纪律和规定,任何部队人员必须切实遵守,并自觉的成为遵守与维持秩序的模范,防止居功骄傲,不听指挥。一切物资的没收与处理,户口的清查、反革命的逮捕,必须通过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政治部和军法处的调查,不得私自动手,以求处理完善。

其三为,严禁破坏机器、工厂、医院、电灯、自来水、电报线、玻璃及一切城市建筑和设备(除军事行动必须)。各级组织要对革命官兵做深入说明,城市一经光复,即为国民的城市,为国民所有;必须竭力教育全军爱护物资,爱护建设,反对破坏行为。光复后的徐州等大城市,对我支援前线,作用极大,任何损失将为革命的损失,必须加以爱护。

其四为,不许自行动用与搬运一切物资资财及房舍用具,对仓库、贮藏室只有爱护的任务,报告的责任,没有动用的权利。一切军用物资,除战场缴获者外,统归军需处处理。

其五为,不侵犯城市工商业,不侵占学校,严禁私入教堂,尤应保护城市贫民的生命财产,讲话和气,买卖公平。

其六为,于战斗结束之后,除逮捕奸犯外,严禁私自鸣枪或投掷炸弹等。凡试枪试炮,必经政治部和军需处之批准。

其七为,加强战斗团结,防范部队之间、部队与地方人员的不团结、闹纠纷等现象的发生;强调互助、互让,如发生问题,均应以冷静态度寻求解决。

其八为,严禁个别人员徘徊闲游茶楼酒馆,尤其娼寮地区,不许大吃大喝,注意军风纪与军装整齐。

其九为,非因军事特殊需要,不准民工、民兵进入城市,并予以善意的说服解释。

新的约法九章,主要是由林祖涵总结出来的,现在正在一方面军全军做推广,上级也要求各级官兵要联系先锋队旧有的四纪八规精神,预作思想准备组织保证,一致遵守。如有违犯者,定予纪律之处分。

但即便如此,在徐州还是发生过“争缴获、争功劳”等问题。

特别是靳云鹏的第五镇在徐州突围阶段,被迫丢弃了北洋军第五镇的全部重武器,这几十挺机关枪、几十门德造火炮,马上就成为了一方面军两个主力师竞相争夺的重要宝贝,甚至还为此发生过一场流血冲突,造成了十多人受伤的情况。

最后蚌埠总部不得不派总部政治部主任林祖涵和总部军需处处长罗则资,赶到徐州来做协调工作。

林祖涵和罗则资都是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特别是罗则资,自从马日事变先锋队控制江南制造局以后,执委会就一直有调罗则资回上海执掌制造局军工生产的想法,希望他尽快确保木柄手榴弹等新式武器的生产问题。

但结果出了这么一回问题,事情不得不又耽搁下来。

张云逸回忆起之前发生的冲突事件,若非陈更新和方声洞关系莫逆,第一师和第二师的几位高级指挥官也都是在梅州山区生死相依的老战友,还真不知道事情将怎么发展下去。

林祖涵和罗则资到徐州以后,按照比较公平的原则,重新分配了徐州战役的缴获战利品,还把相当一部分武器送回后方——罗则资在蚌埠已经建设起了一个初具规模的修械所,很多缴获武器还是要送去修械所做修复的。

总部政治部严厉批评了发生交火枪械行为的两支部队,据说是林淮唐亲自要求第一师师长陈更新和第二师师长方声涛向全军写公开信,承认错误,致歉反省,并通报全军。两支部队的上级营长和营指导员都被撤职,再上一级的团指导员也被处分。

顺带的,总部政治部还特别表扬了张云逸——入城之初,张云逸就命令部队不得参与争抢战利品,而是带领官兵去城垣阵地里捡北洋军临时丢弃的子弹,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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